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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启动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校园信息化类)项目执行暨开展校园信息化类项目中单台(件、套)预算40万元及以上大型设备(含信息系统)论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02 浏览次数:


    校内相关单位

    为保障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校园信息化类)的高质量实施,学校提前启动项目执行工作。请项目负责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安排专人落实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执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的申报和通过审核的内容明细执行,不得随意增减项目数量。

    2、对于没有通过审核的项目以及没有纳入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库的项目不得执行。

    3、项目建设中涉及的软件、硬件产品应该是符合国家、部委、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正规品牌,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的产品要有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证明。

    4、执行单位对项目启动等环节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执行,形成本单位会议纪要,内容包括:1)明确立项依据;(2)明确论证依据(40万元以下项目由本单位组织论证、40万元及以上项目本单位组织论证后按照规定须提交材料由信网处再次组织专家论证)(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的要求成立项目组,指定项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5、项目执行过程中要严格保证质量、保障执行进度、确保合同落实。对于涉及网络信息安全有关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应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西南交通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软件系统的建设应符合《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要求。

    6、需要服务器、存储等基础资源的项目需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西南交通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中附件7:西南交通大学数据中心资源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二、项目执行进度要求

    1由于项目经费为国拨专项,财政部和教育部有严格的执行进度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进度2019615日前必须完成经费总额的50%915日前完成75%1210日前全部完成。915日,未完成75%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2、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执行情况挂钩方案督促2019年国拨执行进度,挂钩方案如下:对于2019年预算整体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将按比例扣减后三年支出预算总盘子。截止820日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在60%50%(含,下同)之间的,扣减2%;在50%40%之间的,扣减4%;在40%30%之间的,扣减6%;低于30%的,扣减8%

    3、项目申报书已在财政部、教育部入库,项目执行完成后两部将组织专家现场验收,故要求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设备清单进行设备购置,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4、各项目在设备购置中要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相关文件办法执行,购置过程严格规范,不允许自行采购,并做好设备的到货验收和符合财务要求的报账工作。

    5、各项目在执行时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建设需求进行,在项目完成后将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具体工作届时将发布)。

    6、各项目通过招标流程后节余的资金,应由学校统筹后再次分配使用。

    7、时间节点及材料格式要求如有变动,以财政部和教育部最新通知为准。

    三、资料准备

    (一)设备购置计划阶段

    1按照2018年专家组进校项目评审的经费总金额编制采购计划,设备台套数可适当调整(经专家组审减后台套数不可调整),单价原则上不可调整。

    2、购置计划必须在经专家组评审后的购置清单内,严禁购置清单外的软硬件设备;详细技术指标须在评审后的购置清单的基础上进行细化;采购软硬件设备名称务必与申报时的名称保持一致。

    3、在编制购置计划时,务必提前做好市场调研,保障项目的有序实施。

    4、项目验收时的设备型号务必与合同中设备规格型号相同。

    5、根据《中央国家机关 2017-2018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国机采[2017]4)的通知要求,集采目录内产品须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应单独分包。集采目录见下表(国机采[2017]4号文详见附件X)。

    目录项目

    备注

    一、货物类


    台式计算机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便携式计算机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计算机软件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服务器

    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计算机网络设备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复印机

    不包括印刷机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多功能一体机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

    打印设备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扫描仪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投影仪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投影仪

    6、需提交信息化与网络管理处的资料

    1)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设备购置分包信息一览表

    2) 附件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立项依据及承诺

    (二)招标文件编制阶段

    1、项目中涉及软、硬件单台(件、套)或批量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的进口设备需进行论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表格》进行填报(附件4)。

    2、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于项目中涉及软、硬件单台(件、套)预算40万元以上的设备、系统必须进行专家论证,需填报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化项目设备(信息系统)选型论证报告(附件3)。

    3、需提交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的资料

    1) 附件4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表格

    2) 附件5 采购需求文件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2018111217:30

    将《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设备购置分包信息一览表》(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立项依据及承诺(附件2提交(电子材料请发送至slying@swjtu.edu.cn,纸质材料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图书馆(犀浦)B159),联系人:应老师,电话:66366792

    1文件夹内含附件1,2命名规则为“单位简称+项目名称+评审金额”。

    2、请务必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

    3、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项目联系人和分包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沟通和反馈意见。

    (二)201812817:30

    对于项目中涉及软、硬件单台(件、套)预算40万元以上的设备、系统必须进行专家论证,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信息化项目设备(信息系统)选型论证报告》(附件3)并于规定时间前提交(电子材料请发送至slying@swjtu.edu.cn,纸质材料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图书馆(犀浦)B159),联系人:应老师,电话:66366792。我们将择期组织项目论证。

    (三)2018122817:30

    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表格》(附件4)和《采购需求文件》(附件5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133室)。

    同时将《采购需求文件》(附件5电子版本提交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指定邮箱。文档命名规则为“单位简称+项目名称+包件号”。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信息化与网络管理处

    联系电话:6636779566366567

    联系人:刘景、毛翔

    电子邮箱:sdp@swjtu.edu.cnmx@swjtu.edu.cn

    2、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咨询采购需求编制相关:66367323

    咨询网上填写采购计划:66367259

    电子邮箱:dragonet@swjtu.cn

    32019年度项目执行QQ群:423582598

    信息化与网络管理处

    2018112

    附件1 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设备购置分包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2 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立项依据及承诺信网处.doc

    附件3 西南交通大学校园信息化项目设备(信息系统)选型论证报告.docx 

    附件4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表格.docx 

    附件5 采购需求文件(设备类-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