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电子邮件系统在默认情况下,对发送的邮件进行了限制:
(一)对发送垃圾电子邮件的特定网络地址或电子邮件用户进行屏蔽;如果发现有本系统用户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信网处将立即锁定该用户,暂停其使用。
(二)限制采用相同客户端网络地址的并发连接数量(一个IP每15分钟连接数上限为200)。
(三)限制本系统用户一次性发送同一电子邮件的发送量(每15分钟发出邮件的总数上限为150封;当天24小时内发出邮件的总数上限为500封)。
只有部门用户才能申请超出上述限制且有时间期限的“群发大量邮件”功能。部门用户在使用该功能前,必须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书面申请。得到本单位和信网处领导的批准以后才能开通此功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