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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服务名称:信息系统(网站)立项论证

服务对象:全校二级单位

办理方式:线下办理

受理时限:/

服务介绍:


所有新建、续建、升级改造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均须立项,未经审批不得启动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立项申报与审批:立项时需明确建设模式(采购成熟系统、定制开发)和项目经费类型(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银校合作专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等。申报材料需包含建设必要性、可行性、技术方案、经费预算实施计划等内容信网处组织立项论证立项论证通过后出具立项批复并列入学校信息化建设计划。

2.项目组织与变更:建设单位组建项目建设小组并向信网处备案。已立项项目若需调整建设内容、经费预算实施周期,须重新履行立项审批程序。



 

1. 材料

(1)《信息系统(网站)立项申报书》

(2)《二级单位立项会议纪要》

(3)《项目建设小组成员名单》

2. 说明

项目完成立项论证入库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其中,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校园信息化类)专项项目经教育部评审批复后即可建设;银校合作专项项目获银行批复后即可建设;其他(含自筹)项目入库后即可建设。